讨债公司根据1989年6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411次会议通过的《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》第5条一第11条的规定,收取诉讼费用的标准依如下规定确定: 案件受理费。 侵害姓名权、名称权、肖像权、名誉权、荣誉权的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。其他非财产案件,每件交纳10元至50元。财产案件,按争议的价额或金额,照下列比例交纳:不满1000元的,每件交50元。超过1000元至5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四交纳。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三交纳。超过10万元至2。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二交纳;。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一点五交纳。超过50万元至10。万元的部分,名人励志故事按百分之一交纳。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按百分之零点五交纳。 侵害专利权、著作权、商标权的案件,每件交50元至100元;有争议金额的。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交纳。 行政案件按下列标准交纳:治安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元至30元。专利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50元至400元。其他行政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100元。有争议金额的,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交纳。劳动争议案件,每件交纳30元至50元。
良庆区是广西南宁市辖区,位于南宁市正南部,东邻邕宁区,西连江南区,南毗上思县、钦州、灵山县,北与青秀区接壤。良庆区距市中心仅4公里,与广西沿海“金三角”的钦州市相连,扼大西南出海通道之要冲,南北高速公路、二级公路穿境而过,贯穿辖区的四个镇和两个开发区,处于广西沿海开放带向内陆扩展之过度区,属南北钦防经济圈的中心区域。良庆区总面积为1379平方公里,辖良庆镇、那马镇、大塘镇、南晓镇、那陈镇等五个镇和大沙田经济开发区、沿海经济走廊开发区,2011年总人口24万人。良庆区历史悠久,秦以前属百越之地。公元前214年,秦王朝统一岭南地区后,设桂林、象、南海三郡,良庆区属桂林郡。西汉元鼎六年(公元前111年),汉武帝重新统一岭南,良庆区地属郁林郡领方县所辖。三国时,属吴,后来又先后归西晋、东晋、宋、齐、梁、陈6个朝代管辖。晋兴郡治设在晋兴县城,即今南宁。此为南宁良庆建制之始。隋文帝开皇十八年(公元598年),改晋兴县名为宣化县。隋炀帝改州为郡,归郁林郡。